为逐步解决干部夫妻县外两地分居工作,充实和稳定干部队伍,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,经县委同意,从县外在职财政供养人员中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合理、择优引进4名业务骨干充实到本县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一、县外业务骨干引进方式
采取个人申请、组织考察的方式择优引进。
二、县外业务骨干引进的单位及职数
1、平果县新安镇财政所:1名;
2、平果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所:1名;
3、共青团平果县委员会:1名;
4、平果县人民医院:1名。
三、县外业务骨干引进的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、报名人员必须为县外在职在编财政供养人员。
2、政治素质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自觉遵守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组织纪律性强。
3、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勤奋好学,乐于奉献。
4、身体健康,能适应引进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。
5、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(称职)及以上等次。
6、凡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、受过党内处分或行政处分(处分期内)、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以及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,均不能参加此次报名。
(二)对县外引进业务骨干的具体要求
1、新安镇财政所:财务会计专业,有从事基层财政工作经历、夫妻两地分居优先;
2、平果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所:计算机网络专业,有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经历、夫妻两地分居优先;
3、共青团平果县委员会:有从事共青团工作经历、夫妻两地分居优先;
4、平果县人民医院:临床医学,有在平果县人民医院工作经历、夫妻两地分居优先。
四、报名
1、报名时间:2012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6日。
2、报名办法:采取自愿报名方式,符合条件规定人员均可报名。报名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:(1)个人申请书;(2)报名人员的身份证、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复印件,计生证明,纪检监察部门出具有无违纪证明和辖区派出所出具有无违纪、违法及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;(3)编制部门出具的编制使用证明和单位证明;(4)报名人员须填写《报名登记表》。
3、报名地点:平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(行政大楼B403室)。
特此公告